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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来源:诸暨市民政局时间:2018-01-08 浏览次数: 次字体:【

  近日,诸暨市政府发布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基层组织以及殡葬服务单位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节地生态安葬与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惠民殡葬相结合,统筹推进殡葬改革。

  诸暨市将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葬法,建设节地型墓位,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大力推广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使用可降解容器,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今后,凡新(扩)建的乡村公益性墓地绿化率必须达到80%以上,并设置生态树葬区。同时,健全奖补激励政策,凡诸暨市籍公民死亡后采用不保留骨灰安葬方式,每例奖励5000元;对骨灰实行不占墓位,只留小型碑记的节地葬式,每例奖励2000元。    

  意见明确,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乡村公益性公墓以镇乡(街道)和行政村作为建设管理主体,禁止任何形式转为经营性公墓,严禁非法从事经营活动或开展租赁承包、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等商业活动。同时,公墓实行专人管理,有序安放,要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

  除此之外,2018年1月1日起,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新风,诸暨市殡仪馆开展吊唁方式改革,禁止在市殡仪馆内使用一次性纸质花圈,同时禁止馆外花圈带入殡仪馆。灵堂统一布置固定绢质花圈,免费供丧属使用。殡仪馆内禁止举办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以哀乐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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