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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三项举措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来源:嵊州市民政局时间:2018-01-05 浏览次数: 次字体:【

  一是着力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在全市各级公墓建造中,划出专门区域做好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二是着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新模式。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葬法,鼓励以楼、堂、塔、墙等骨灰格位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墓位使用率。积极推广骨灰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使用可降解容器,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三是健全奖补激励政策。市财政对丧属进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奖励补助:嵊州市籍公民的骨灰进行花葬、树葬、草坪葬、骨灰格位存放等的,报属地乡镇(街道)审核后经民政部门核准,丧属可补助每例500元;实行海葬、撒散的,丧属可补助每例3000元。奖励资金在殡葬惠民补助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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