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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低保标准实现全市统筹

来源:救助处时间:2018-01-12 浏览次数: 次字体:【

  2017年,我市实现了全市低保标准的城乡统筹,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20元,实现了全市低保标准的统筹。市区(含市本级、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诸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去年的每月693元调整为每月720元,增长3.9%;嵊州市、新昌县城乡低保标准从去年的每月673元调整为每月720元,增长6.98%。其中嵊州市从2017年12月1日起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农村低保标准从543元统一为673元,增长23.94%,本次又进行了上调,实现了“两级跳”。

  截止2017年12月底,我市享受低保救助的对象共有34661户49528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5180户7315人,农村低保对象有29481户42213人。此次提标,不仅使低保标准实现全市面上的统一,更使新昌尤其是嵊州的农村低保标准连续大幅增长,不仅使这些地区的贫困农村低保救助家庭的保障资金大大增加了,提高其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而且使得较大一批原先在低保之外的边缘困难家庭能符合条件及时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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