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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法治建设 为民政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社会报时间:2017-06-16 浏览次数: 次字体:【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分析民政法治建设面临的形势,明确新形势下民政法规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对民政法治建设的领导,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这一论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徽省合肥市民政系统要将民政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靓丽合肥、幸福民政”这个目标,全力打造具有合肥特色的现代法治民政,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深入推进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法律是治国之良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是民政事业发展的源头活水,是民政为民永葆本色的根基,是民政改革创新的实践载体,更是民政事业蓬勃发展的关键保证。合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建设工作,2016年,合肥市通过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在全省率先、系全国首个省会城市出台的地方性养老法规,为应对银发潮、有效破解养老难题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外,在社会救助体系方面,出台了《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在社会管理创新体系方面,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实现了“群众的事群众定,大小事情商量办”。在养老体系建设方面,出台《合肥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合肥市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等文件;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方面,出台《合肥市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实施意见》等文件;在社会事务体系建设方面,出台《合肥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民政政策创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合肥市民政系统将继续坚持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领导重视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政策创制、补填空白,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政策体系,坚持民政工作规范化,尽快步入法治轨道。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在国家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大背景下,合肥市民政法治建设将顺势而为、应时而动、迎流而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重点规范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明确各单位、处室职责,厘清权力明细,切实把民政执法权力法定化,防止发生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要确定民政执法人员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民政执法责任法定化,对那些不积极履职、不正确履职、乱履职所应承担的责任作出详细规定,真正使执法人员不敢、不想、不能,让依法行政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公开公正行政,疏通民政监督渠道,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服务对象为行风特约监督员,接受最广泛的群众监督,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要继续创新政务服务举措,压缩办事周期,规定办事流程,实现行政行为的阳光操作,让行政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树立民政为民服务新形象。
  深入推进民政法治教育宣传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从当前的整体情况来看,合肥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大段差距。为此,合肥市民政系统必须以“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为契机,加大民政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领导干部表率化。全市民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把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学习内容的重要一块,这是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学法活动常态化。通过建立学法制度、培训制度和教育制度,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政普法工作,使宪法至上观念和法律意识真正入心、入脑、入髓,使全体民政工作者都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坚持学习宣传形式多样化。通过集中学习、以会代训、普法考试、法律知识竞答及送法律下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提升学习强度,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宣传影响,有效提高普法效果,确保民政人成为社会学法守法的模范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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