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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来源:市民政局时间:2017-05-22 浏览次数: 次字体:【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民政工作和党员干部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创建“五型”基层党组织为抓手,按照“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以上率下、强化分类指导、激发基层活力、坚持常抓不懈”要求,在夯实“学”的基础、抓住“做”的关键上持续发力。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以“政治信仰更加坚定、宗旨观念更加牢固、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格、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党的基层组织活力更加显现”为基本目标,带头深化学习、带头讲专题党课、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改进作风,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四个意识”,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1.严格落实“书记清单”。深入实施“三级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实行支部书记抓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着力抓好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制定公示、日常监督提醒、年终述职评议等关键环节,明确支部书记抓党建的具体职责和要求,强化“一把手”抓党建主体责任。
  2.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党员和工作实际,采取换届选举、增选、改选、补选等形式,调整、充实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民主、群众公认、热心党务工作的党员选进党组织领导班子,确保基层党组织班子健全,作用发挥明显。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补足精神思想之钙
  1.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按照市直机关工委“一月一提示、一季一督查”的要求和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通过学习党章,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大部署、重要文件等精神,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特别是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领会“八八战略”和“两山”、“两鸟”等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我省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和“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续写“八八战略”新篇章的自觉性坚定性。
  2.组织开展集中党课教育。务求学用结合、讲出实效。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积极参与“万名书记讲党课”活动,结合分管工作和挂联(本)单位实际,自行备好党课,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专题党课要突出主题、聚焦问题、贴近实际,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各党支(总支)部都要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3.组织开展巡回宣讲活动。以纪念建党96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巡回宣讲活动。以主题宣讲或朗读的形式,结合岗位实际,畅谈单位职责、岗位分工、科学管理、先进事迹、责任担当、无私奉献、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等内容,表达民政人的热爱民政之情、勇于创新之智、拼搏奉献之力,展示民政人的精神风貌,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4.继续抓好“民政讲堂”。为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民政队伍素质,保证周一晚学习质量效果,拓展业务和生活技能,建立完善了以局领导、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中层正职人员,三年一轮回,围绕民政业务、岗位职能、成长经历、感悟体会、专业特长、法律法规、生活常识等等为主要授课内容,开展“民政讲堂”活动。
  (三)坚持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按年度制定计划安排,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举行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不少于2次。利用网站、微信、“夜学讲坛”、“智慧党建”平台、“知行合一”访谈等载体,探索开放式组织生活、“互联网+”组织生活等,增强组织生活吸引力、感染力,提高参会率和覆盖面。
  2.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要求,主题党日时间为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一(遇法定假日顺延)。主题党日围绕 “三会一课”、集中学习讨论、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志愿服务等,每月1次。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每年1月底前制定主题党日的年度计划,安排好具体内容和形式,通过党务公开栏公告,并报局直属机关党委备案。主题党日要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有据可循,作为基层党组织考核、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的依据之一。所有党员均应参加所在党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长期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局直属机关党委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3.坚持支部书记例会和讲评通报制度。为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支部书记政治理论素质和党务工作能力,加强支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分析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原则上每季召开1次支部书记例会,特殊情况下可增加次数。为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局直属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集中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过支部书记例会、周一晚集中学习、工作提示、督查反馈等形式予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
  4.认真抓好“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按“个人自评、民主评议、支部考评、亮分公示”的程序,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开展一次先锋指数考评,切实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员日常参加组织生活、完成组织分配任务、服务推动中心工作、参加志愿服务等考勤登记制度,年底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客观公正确定党员考评等次。应用好考评结果,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
  5.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采用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每年春节前后,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机关党小组、局属各党支(总支)部都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会上,全体党员和在编人员都要结合本人一年来的学习教育、本职工作、服务态度、遵章守纪、集体活动、党性修养等查找存在不足、进行原因分析,并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局分管领导、局机关党委和派驻纪检组将视情列席局属单位的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四)全面贯彻挺纪在前,持续开展正风肃纪
  1.持续开展“正风肃纪”。督促引导党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开展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强服务、强效能为主体的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深化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开展“中梗阻”、“慵懒散”问题整治。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党员干部“十条忌语”,着力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大力推进“立家规、正家风、严家教”行动,自觉规范党员言行。
  2.扎实开展“五查五看”活动。结合纪念建党96周年,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开展党员党性作风“五看五查”:一看理想信念,查是否信仰缺乏、信念缺失、精神缺钙,是否做到“四个自信”;二看纪律规矩,查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做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看工作作风,查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是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四看组织观念,查是否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是否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五看责任担当,查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是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查摆出的问题,逐条列出举措,确保整改到位。
  3.推动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常态化。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看是否存在“特殊党员”;提醒和安排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监督;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落实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看是否做到率先垂范。
  4.开展自下而上的谈心谈话活动。全体在职党员和在编人员要对照《党章》明确的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每年结合半年工作总结,认真查找、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分层分类谈心谈话的形式进行。局主要领导以集中谈话的形式与局属单位正职进行谈心谈话;局分管领导与局机关全体在职党员和在编非党员、局属单位副职进行谈心谈话。局属单位正职与全体在职党员和在编人员(人员较少的单位可扩大到全体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谈心谈话重在查找问题、消除误解和隔阂、提出改进措施,并帮助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以达到求同存异、包容共进,实现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
  (五)坚持民政为民理念,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1.做实“党建服务品牌”。按照“党建+”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立足岗位职能,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服务理念,拉高标杆,开展“五有”党建服务品牌建设。做强结对服务品牌,加大结对村、社区帮扶共建力度,完善党员“两地报到、双岗服务”机制,每季1次开展党员干部“返乡走亲”活动,强化党员宗旨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探索建立党员参加志愿服务积分制管理,助推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
  2.亮旗“八大战役”。引导党员立足岗位“看齐创优当先锋”,积极为党工作,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中奋发有为。组织党员每逢党内重要活动统一佩戴党员徽章,增强党员意识,展示先锋形象。推动党员干部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带头作出承诺、带头认领任务、带头苦干实干、带头宣传引导,在剿灭劣Ⅴ类水和打赢“八大战役”等中心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3.实施领导干部“双挂联”机制。组织党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办实事”,常态化开展下基层调研、结对联系、走访慰问等工作。推进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挂联乡镇、挂联中心工作。建立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联系指导1个基层支部、每年至少走访指导1次,挂联推进剿灭劣V类水、“八大战役”等中心工作制度,促进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4.扎实开展“先锋工程”和“三个最佳”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先锋工程”,广泛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争做“改革先锋”、“服务先锋”、“志愿先锋”活动,每年至少被命名1个“党员先锋岗”和2名“先锋标兵”。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两学一做”的最大实践,积极参与“最佳服务举措、最佳制度创新、最佳项目推进”评选活动,争取在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在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在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项目推进方面,不断创造新成效、取得新经验,每年至少上报2个“三个最佳”创建成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坚持把党建工作做到党员干部心坎里的核心理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每年研究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和工作清单,明确开展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主要方式。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加强指导。
  2.突出问题导向,务求实际实效。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三级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基层党组织“五型”考核的具体要求,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的党组织,要责令限期整改。局直属机关党委要建立相应的督导考核机制,采取随机抽查、听取汇报、参加学习讨论、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压力精准传导到基层党支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培育选树典型,抓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发掘和培养身边的先进典型,坚持用身边的先进事迹鞭策鼓舞身边的人,增强典型教育的时代感和感召力,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做法、亮点和成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不断传递正能量,持续营造积极健康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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